□然玉
  還記得安徽鳳陽的“簡陋辦公樓”嗎? 2009年12月,有媒體刊發了《鳳陽節儉辦公重民生,縣政府辦公樓一用就是30年》的新聞報道,頌揚鳳陽縣沒有丟失艱苦奮鬥的精神,數十年沒有搬遷辦公場所。不過,記者發現,在上述新聞報道“出生”的8個月前(2009年3月),鳳陽縣就已經在破土動工興建新辦公樓群。而當地買屋官員表示,修建新政府大樓和宣揚老政府大樓這兩件事情其實“並不矛盾”。(8月5日澎湃新聞)
  隨著媒體深度起底,似乎又一個儉樸榜樣,瞬間轟然倒塌。買房子彼時不吝點贊的圍觀者,此刻只能大呼上當;曾經情真意切的溢美之詞,如今看上去如此滑稽,自認被欺騙的公眾,正亢奮地口誅筆伐,聲討著鳳陽縣政府的“寡廉鮮恥”。
  然而,回溯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,鳳陽縣政府的官員自始至終,都沒有刻意隱瞞、故意說謊等情形。更多的時候,他們只是在順水推舟,配合著媒體的殷勤解讀與煽情化敘事……而且,客觀說來,“鳳陽縣政府辦公樓一用30年”的表述,在當時的語境下,並不算捏造、失實。如果說,09年的那篇文章microSD有些欠妥。那麼也僅僅在於,當事人信息披露不全面,從而造成了對事實的選擇性呈現。
  鳳陽縣政府建設新樓,當然無可厚非。那麼多職能部門,總不能一直待在老舊、高危的辦公樓里吧?當地行政機構依規入住新樓,並且完成了對超標用房的清理,竹北買屋可謂身家清白、合理合法。既然如此,人們為何還不依不饒呢?或許是因為,輿論當初的吹捧太過矯情,方纔引得民間情緒集體性回彈;又或許是因為,鳳陽縣既要博美名又要占實利,如此嘴臉實在太過討厭?
  關於政府大樓的建設與使用規範,媒體與民眾,一直都知之甚少。評價與之相關的案例,各方往往不是比照那些精確、具體的“標準”,而是充斥著濃濃的主觀想象和道德判斷的成分。在此心態下,那些殘破不堪、搖搖隨身碟欲墜的辦公樓,會被視作值得禮贊、膜拜的意象;而那些新建的辦公樓,幾乎與生俱來帶著某種可疑的原罪……恰因為此,鳳陽縣政府舊樓曾經賺盡名聲;也因為此,其新建大樓現在正經受著漫天非議。
  時至今日,輿論再來談論政府大樓,也該變得成熟起來了。我們必須找到一個確知的標準,來對各式政府大樓的存廢,做出公允、具象、有理可依的評價。若各方繼續沉浸在抽象的、下意識的自我感動或無端懷疑中,諸如鳳陽縣大樓的尷尬,便註定不會是孤例。
  然玉  (原標題:鳳陽縣大樓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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